這封信代表著我離開了103的師資群。

    也代表著我屈服在體制的運作裡。

    後來,我接到學務主任的電話說,「沒問題了,七比四,安全過關。」代表有七位委員反對乙等,但我還是選擇走向行政工作。

我有點納悶,「還是有四位委員跑票,認為我教學不到甲等的評價。照理說應該十一票全拿……」

學務主任在電話那端輕了輕喉嚨,「那個人(教務主任)你要小心,你覺得他要聽誰的話?」學務主任即將要卸任了,在沒有包袱的情況下點出校內行政的矛盾與黑暗,「(教務主任)要繼續往校長的路邁進當然需要上面的人(校長)幫忙打通關節,要參加校長遴選,還需要老大(校長)的人脈。

我說:「那四票對我是一種毫無反駁餘地的否定。」

    電話那段的學務主任笑一笑,「學校生態就是這樣,我想他們也心知肚明你的狀況絕對不構成乙等。上次你也看過考績法條,理論上,我是說理論上,你的狀況絕不會被打二款。我也是委員之一,講坦白的,單憑那幾張公文的描述,(除了洪師與彭師)其他委員根本也不清楚你確實的上課狀況……」

    難怪當時委員們靜默無語(也不知道要向我提出什麼疑問),我還以為是他們對我心服口服。不然怎麼會跑票?

    學務主任又語帶不屑地說:「不就是看看書面資料就憑感覺投了。不是憑感覺,就是想巴結。」就算有委員想當幫手,也力不從心,畢竟還是身在這個體制身不由己。(考績委員完全沒有外聘人士)

    「蛤?巴結誰?」

    「巴結老大啊。別忘記,把你送去考績會的(主謀)是校長,如果投你乙等(幫凶)也是巴結的一種方式,不是嗎?」

    我一時不知怎麼回答。

    努力教學不再是唯一的信仰,懂得巴結才是王道,面面俱到才能上一層樓。

    在同事面前說是爭取教師權益,在校長面前則揣摩上意提供校長心中的考績名單。

    「我就是不想當那個人(校長)的打手才卸任的。講難聽一點,如果老大硬是要打乙等,你有什麼籌碼跟他喬,講難聽一點,要惡整你們這些手無寸鐵的善良教師,他可以說這是依據教職員法規公事公辦。」

    一位學務主任的肺腑之言讓我的詫異全寫在臉上。

    即將卸任的學務主任又接著說:「校長就是要測試你跟那些委員的交情,想看看你有什麼能耐替自己反駁,我再偷偷跟你講詹老師這下子慘了……」他嘆了一口氣,「畢竟,大家都同事那麼久……」

    問題是校長才來此就任三年,哪有什麼同事情誼可言。

    從學務主任的口中得知,跟我一樣在考績上有爭議的詹老師可能是依老賣老,只是口頭上(沒附上任何書面資料)很無奈在各位委員面前表示:「我上課的狀況一直以來都是這樣,學生有時候難免比較吵。如果秩序真的不好,我也會加以制止……」

    但聽在委員耳裡沒什麼說服力,順了校長的意沒過關。

    我突然想到,「主任,我之前去找校長談的時候,他說其實可以不用出席(考績會)解釋。」

    學務主任一聽立即意會過來,好像早就意料到了,「我就知道他會耍雙面說詞,校長是不是說你們不用列席,如果根本不構成乙等的條件,不就白白在委員會上被注目(凌遲)。表面上好像希望保護被觀察者,我跟你講,校長也想在你面前當好人,別忘記你會被提出來討論也是他的傑作。果然把搞得讓人在考績會上列席難堪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,要不是他刻意刁難,硬說兩次觀察不滿意,也不用搞得你暑假不能休息還提心吊膽吧。」

    透過學務主任的證實,入班觀察的結果只是「一言堂」。

    聽得我不寒而慄,昨天校長在我面前還語氣和善,我還感激校長的諒解。居然……

    「其實他早心裡有數(教師會)會長將會安排你們列席(被看笑話),你去找他,他也想當好人,說你根本不需要出現,這很矛盾啊,你不列席不現身說明,委員們在不了解真實狀況的情形下投票決議乙等,校長也順理成章(甕中捉鱉)批了乙等,再來申訴就麻煩了。」學務主任已經看透校長兩面手法。

    「校長說如果不是情節重大就直接甲等不需要現身考績會。昨天,校長還在我面前抱怨教師會長說根本不需要被觀察者列席,說這樣會讓被觀察者窮緊張,也為了顧及被觀察者的顏面,聽在我耳裡,好像都是會長的錯。」

    學務主任很不以為然:「其實,那是他在你面前為自己提你考績乙等的解套說詞,大家都很會做人。何況情節是不是重大那是校長的『主觀』認定,就像你的情況其實根本也不需要列入考績會討論,他還是要整你,讓你寢食難安。」

    我現在才知道,老師們在放暑假,學校還是默默運作(悄悄判刑),開會決定某些人的考績。

    學務主任突然語重心長壓低音量:「再偷偷跟你講,會長表面上的意思希望被觀察者不要死得不明不白,其實還有一個宣示的意義……」

    「什麼意義?」我很好奇為教師權利奔走的會長,所展現出來對付僵固體制的智慧。

    「把你們這些被申訴的人找來,會長的目的要讓你們看清校長的真面目,讓你們知道這個人在暑假透過考績會的運作進行整肅。」被觀察者列席的用意在於箝制校長專橫跋扈的裁示權,不然以後家長一通電話說哪個老師教得不好就要被送考績會,會不會太無理了,「講難聽一點,校長的心態就是利用他手上的裁示權來折磨他看不順眼的人。」

    雖然考績會的投票結果否決了二款,但最後的裁示權還是在校長手中,有可能校長心一橫,執意打乙等。就算最後校長尊重考績會的決議,但等待結果的煎熬已經是一種不明之冤的懲罰了。

    「暑假是給老師休息的,卻還要擔心考績。」我無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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