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當初沒跟長官溝通嗎?」

        「唉……,當年那個(校長)……,他眼裡只有升學率,畢竟督學當久了,全校又他最大,對教師的尊重與人情就比較不放在眼裡。也有可能是當初那麼受學生的愛戴,有功高震主之嫌。」他苦笑當年的自己,怎麼會從一個受學生歡迎的人氣教師,轉型歷練到在繁瑣的行政工作裡打滾的主任。畢竟與學生的互動遠比勾心鬥角的行政事務來得單純。

        「後來入班觀察的結果如何?」組長試想著連主任如此中規中矩的優秀教師都列入觀察名單,哪天說不定自己也會……

        他緊著眉心,加深了眼角的魚尾紋……

        想起了那個學生……

        想起了告別式上……

        組長好奇,「主任,那時候你有找出是哪位學生的家長進校長室抓耙子(投訴)嗎?」

        忽然,腦海畫面又浮現當時站在教室講台上,面對同事在教室後方的視線壓迫,他對著眼前的許組長說:「老師會用同儕的力量制裁班上的害群之馬。同理,校長也會用幾位觀課教師的力量來矮化他想整肅的對象,透過同事之間的自評(填寫回饋單),說好聽是教學相長、維護學生權益,其實是要挫挫我的銳氣,另一方面借刀殺人利用同事對你的狹隘偏見,無形中施壓鄙視的眼光。」

他回憶起當年入班觀察實況:(入班觀察的有六位同事,不包括校長)

    一上課就發了一張A4白紙,要求學生邊抄題,邊思考解題(親手抄題能讓學生更能記住題型)。台下學生秩序非常好,大家手邊抄,坐在前面第一排比較認真的幾個同學會舉手發問,林老師也當場解答,他也會向學生發問答案,坐在前面的學生也都能回答正確答案,為了讓學生能更上一層樓,他竭心盡力講了十道題目絕無冷場,學生們一邊抄題,一邊聽他條理分明的講解。

        「隔天,科召集人就來找我了。」林主任露出自嘲的微笑,好像在笑當年那個初生之犢不畏虎的林老師。

        「學生這麼挺你,肯定沒問題的。召集人是來恭喜你過關了,沒事了。」組長喝了一口咖啡。

        「如果事情可以這麼簡單,我就不會放棄(曾經最熱愛的)教學,一路從事行政工作任勞任怨。」

        回想當年,校長擁有最後的裁示權,從身旁的其他老師或主任左聽一句右聽一句,都會影響對他上課狀況的評價。

        其中一位觀察教師認為,應該是入班觀察那一節課,學生一下子不習慣後方六位教師的監視,各各正襟危坐像木頭人,學生因為擔心舉手發言或回應問題會影響秩序而再次淪為觀察對象,結果導致甚至連他主動發問時,後半段的學生們卻面面相覷不敢表達。有時問的太難,學生回答不出來,一片寂靜當中,為了填補鴉雀無聲的空檔,後來才不自覺加快了解題的速度,也為了要讓課程緊湊,後來才驚覺居然上了十題(平常約上六題)。」

        「被誤解了,怎麼辦?」組長很想知道當年的林老師是如何蛻變歷練成林主任。

        「『誤會』會讓人成長,促成一股進校長室解釋的勇氣。」

 

    我不卑不亢進校長室打探入班觀察的結果如何。

    校長摘下眼睛,看著書面上六位觀課教師總結的缺點,諸如:「與學生的互動少,講課速度過快讓學生無法吸收,在台上自言自語……」

    自言自語?我立即解釋:「後面的觀課老師沒聽到前面的同學問了我一個問題,眾目睽睽的當下很快回答他,才會以為我自言自語。」

    「沒關係,我是根據這些回饋單上寫的來解讀。」校長的語氣感覺像要把這段不利於我的結論推給六位教師,說是根據他們的回饋單下裁決(與校長無關喔)。每個人都想在當事人(被糾正者)面前做表面當好人,若真的開鍘就以「依法行政、照程序走」來自圓其說。

    這時我看到數學科召集人也進了校長室,我知道召集人是一片好意想幫我。

    此時,校長又看了另一位觀課教師當時的課堂紀錄。

    一行一行時間配合動作的文字描述,諸如:「11:35林老師轉身寫了第3題,5-6打瞌睡」。

    一看到「5-6打瞌睡」,校長抬起頭來:「有五、六個人打瞌睡喔。這有點誇張。」

    「不是、不是。校長誤會了。這是指第五排第六個同學。」召集人連忙解釋。

    我抿著嘴心想:有嗎?記得沒人敢趴在桌上,應該只是坐著不動,從後方看過去被誤以為低頭打瞌睡。

    我想解釋,卻覺得可能無濟於事。

    「還好當時人在場有解釋的機會,不然只看片面的文字,不知道會有多少誤會。」校長微笑著說。

    我心想,有些人不就是喜歡以公文的形式,一種權威的象徵圖騰來解讀(扭曲)一個人。

    校長看著文字紀錄,突然說:「奇怪了?你怎麼在課堂上畫捏捏(女性胸部)。」

    我跟召集人又急忙解釋,「不是,我是介紹一個數學符號『ω』。這圖形讓校長誤會了。」

    我心想,真的對我的不良印象如此根深蒂固嗎?不然怎麼連一個數學符號都能有如此不利的解讀。

    「這裡還寫說,老師出教室洗手。」校長面帶納悶。

    我就真的要解釋了,是為了讓教學內容緊湊扎實寫了一整頁板書手上都是粉筆灰,利用學生解題的空檔,才走到教室外的洗手台洗個手不到三十秒鐘,但校長卻解讀為不理學生秩序私自離開教室,瀆職的意味濃厚。

    還好我到校長室在召集人的陪同下親自解釋,不然只看觀課紀錄這幾行籠統的文字描述,不知道會被曲解到什麼程度。

    當下,我才頓悟一個道理:所有的制度是人定的。要搞定的是人,不是事情。要先搞定心態,再處理事態。判斷教學品質的準則來自於評審的觀感,而不是台上揮汗的表現。只要別人對你有偏見,努力就很難被看見。甚至不要被曲解就不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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